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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第208号
关于批准对永泰李干
实施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的公告
根据《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规定》,国家质检总局组织了对永泰李干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申请的审查。经审查合格,现批准自即日起对永泰李干实施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。
一、保护范围
永泰李干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范围以福建省永泰县人民政府《关于请求界定“永泰李干”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产地保护范围的函》(樟政〔2007〕81号)提出的范围为准,为福建省永泰县现辖行政区域。
二、质量技术要求
(一)栽培技术要求。
1. 立地条件:沙壤或山地红黄壤,土层1米以上,有机质含量1%以上,地下水位1米以下,排水性能好,pH值5.5至6.5。
2. 品种:芙蓉李。
3. 苗木:桃砧嫁接苗或扦插苗。接穗(插穗)采自优质、丰产、稳产的芙蓉李母本园。
4. 栽培管理:
(1)定植:秋末至春季苗木萌芽前定植。每公顷种植400至600株。定植前种植穴施足基肥,回土后略高原地面20厘米至30厘米。定植后浇足定根水。
(2)土壤管理:施足基肥,氮磷钾比例10:2:10。红黄壤或酸性强的果园,每年石灰施用量300 kg/hm至500kg/hm。
(3)树冠管理:采用自然开心形或自然圆头形。冬季休眠期修剪主要剪去病虫枝、枯枝、重叠枝、过密枝、交叉枝。春夏季生长期修剪以删疏无用的徒长枝、不定芽。采用保花保果与疏花疏果的措施,调控年产量15000 kg/hm至30000 kg/hm。
5. 采收:7月中旬至8月上旬,用人工采摘8至9成熟鲜果。鲜果固形物≥10%,果汁总酸≤1g/ml,固酸比8至10 :1。
6. 环境、安全要求:农药、化肥等的使用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,不得污染环境。
(二)加工技术要求。
1. 选果:选用产自保护范围内的8至9成熟的芙蓉李,挑选出病虫果、烂果,剔除树叶、果梗等杂质。分3级分别投料加工, 1级单果重>38g,2级单果重33 g至38g,3级单果重≤33g。
2. 摇青:每百公斤永泰芙蓉李鲜果,加入80g草木灰,使用手工或机械摇青,至果面呈均匀的划痕,且果皮微软即可。
3. 清洗:用饮用水清洗果面汁液等杂质。
4. 摊晒:分三次摊晒。第一次晒至果胚体积缩小,果色转红褐色即可收起第一次腌渍;第二次晒至皱纹明显,果色变为棕褐色即可收起第二次腌渍;第三次晒至皱纹细密均匀,表皮黑褐色,含水量在28%至33%,即可收存。若加工期间遇雨天或阳光不能满足摊晒要求,可用烘焙方法替代摊晒法。
5. 腌渍:将晒后的果胚收起置于容器中,用细食盐腌渍。第一次腌渍加盐0.8kg(按每百公斤鲜果计)。第二次腌渍加盐0.5kg(按每百公斤鲜果计)。
(三)质量要求。
1. 感官特色:
(1)色泽:呈棕褐色或黑褐色,有光泽。
(2)形态:肉质柔嫩,组织饱满。
(3)组织:呈整果,颗粒完整,表面皱纹细密、均匀、干爽。
(4)滋味:甜酸适口,无砂齿感,保留原果风味,无异味。
(5)杂质:无肉眼可见外来杂质。
2. 理化指标:水分28%至34%,总糖(以还原糖计)20%至30%,总酸(以柠檬酸计)1.0%至3.0%,食盐(以Nacl计):3.0%至7.0%。
3. 安全要求:产品安全指标必须符合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。
三、专用标志使用
永泰李干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范围内的生产者,可向福建省永泰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“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专用标志”的申请,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各地质检部门开始对永泰李干实施地理标志商标产品保护措施。
特此公告。
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